崔小勇
(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财政学系)
中国经济增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突出的表现为资源消耗、生态退化、环境污染。
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以及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二氧化碳排排放总量从1971年的8.09亿吨上升到2011年的79.54亿吨,占到世界排放总量的29%。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从1971年的0.95吨上升到2011年的5.92吨。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美国和欧盟国家的两倍。
影响我国碳排放总量的主要是煤炭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按发电煤耗计算法计算的我国能源消费总量1978年为5.71亿吨标准煤增加到2012年的36.2亿吨标准煤。虽然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这些清洁能源的比重有明显上升,但是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还远远太小。所有能源消费中,煤炭占了绝对大的比重,约70%左右。而煤炭燃烧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同我国二氧化碳年排放量的总量和变化率都比较接近,特别两者的变化趋势几乎是达到重合的地步。可以说对煤炭等石化能源的过度消耗是造成我国目前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那么环境污染的社会成本到底有多少?这是当前政策制定亟待需要思考的问题。如果二氧化碳排放是气候变暖的原因,而气候变暖会造成生产的损失,那么这一损失无疑可以看成是煤炭等石化能源消耗所带来的直接社会成本。一些研究表明给定1.5%的利率水平,每吨标准煤消耗的社会成本在30美元左右。如果考虑到部分二氧化碳排放(2007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估计排放的20%)会对气候产生永久性的影响,那么每吨标准煤消耗的社会成本将会达到60美元。这一损失是惊人的:以2012年全国消耗36.2亿吨标准煤、每吨标准煤的社会成本60美元为例,它相当于当年GDP的2.5%左右。这也就是说,我们“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经济快速增长是大打折扣的。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测算还仅仅是只考虑了环境恶化给社会生产带来的损失,而没有顾及它对居民福利造成的影响。
造成石化能源高消耗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利用成本低,而且企业在投入过程中并不考虑能源消耗带来的社会成本。我们把这种现象称为能源消耗的“负的外部性”。由于这种负外部性的存在,造成了煤炭等石化能源配置上的低效率与不公平。解决外部性的税收方法,即加大征收煤炭资源税的力度,使生产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充分认识和程度能源消耗带来的社会成本,从而内部化能源消耗的外部性,促进能源消耗的合理化使用。
作为调节能源消耗外部性的有效手段,理想状态的煤炭资源税应该和煤炭消耗的社会成本相等。如果每吨标准煤消耗的社会成本是30美元,那么每吨煤炭消耗征收30美元的资源税将会是理想状态。这相当于对每吨碳征收42美元(每单位煤的碳含量是0.716)的税收。这看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2006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碳价格一度高达每吨32欧元(45美元),并在2008年时还接近每吨30欧元(42美元)的价格。2013年11月,上海碳市碳排放配额首笔成交价格是每吨二氧化碳27元人民币,这相当于每吨碳的价格是99元(一单位二氧化碳中碳含量是0.273)。深圳碳市2013年6月交易初期价格约为每吨二氧化碳30元(110元/吨碳),后攀升至130元高点(475元/吨碳),到2013年11月价格约为70元(256元/吨碳)。如果以碳市的交易价格作为二氧化碳社会成本的参考,加大煤炭资源税的征收力度看起来也是合理的。当然,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炭资源税税率还需要我们对煤炭消耗的社会成本做进一步的研究。
当然,资源消耗高、环境压力大,突出地表明中国“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转变。例如,与国际先进水平比,中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高15%,火电供电煤耗高20%,水泥综合能耗高23.6%。我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如果不尽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把过高的资源消耗降下来,中国经济虽然一时可以增长很快,但走不好,也走不远。加快转变增长方式,走科学发展之路,已成为我们内在的迫切要求。
面对资源紧缺和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我们需要更好地研究如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提高资源和投资的利用效率,更好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减少经济增长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代价,积极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一)提高认识水平,制定低碳经济发展路线图。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在注重经济增长的同时重视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提高各级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资源和环境忧患意识,增强保护资源和环境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发展低碳经济实质上是对经济发展目标的重大调整,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发展需求、基础条件和科技水平,尽早制定出低碳经济发展路线图,明确未来低碳经济的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的碳生产率。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改变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目标,改变重发展轻治理的观念。必须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在经济建设中坚持增产与节约并举,把节约使用资源放在优先位置,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二)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经济增长所付出的代价过大,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没有完全摆脱高投入、高消耗的路子。高消耗必然带来高排放和高污染,超过了环境承载能力势必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因此必须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通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行业发展,取代利润率较低的劳动密集型或污染较为严重的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增加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从根本上减轻环境污染,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服务业具有资源消耗较低,环境污染较少,就业弹性高等特点,特别是新兴服务业的发展能够有力支持第一、二产业,三次产业和产业内部结构的合理化能够推进经济发展走上高效益、低能耗、低污染良性循环的科学发展之路。
(三)积极开发低碳技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科学技术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技术领域科技创新的支持,当前要积极支持开发先进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因此要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积极开发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和产品。同时也要加快节能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促进高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对消耗高、污染重、危及安全生产、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实施强制淘汰制度。
(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低碳能源。
我国 90%的温室气体排放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排放,因此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低碳能源、提高能源转化效率可以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是节能之外的另一个实现减排的主要途径。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加速发展天然气,保障石油安全供应,积极发展水电、核电和可再生能源先进利用,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改变能源结构单一局面,优质能源比例明显提高。到 2050年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满足,同时建立起智能电网等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系统。